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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(第七期“333工程”)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院部、处室:

根据《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(第七期“333工程)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413 号)《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(第七期“333工程)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联院教